个股期权管理办法(股票期权规定)

个股期权管理办法 (1)《办法》要求,个人投资者持有期权的月底前一个交易日,证券公司给予备兑开仓买入、卖出或者…

个股期权管理办法(股票期权规定)

个股期权管理办法
(1)《办法》要求,个人投资者持有期权的月底前一个交易日,证券公司给予备兑开仓买入、卖出或者买入的权利,期权合约对当日市场有影响的个股是标的证券。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和标的期货合约最小变动单位均为0.05元/张,行权价格覆盖范围与期权合约最小变动单位相同,交易时间相同。
(2)《办法》要求,个人投资者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买入或者卖出该期权合约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期权合约对应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合约都是±4%和±5%,行权价格覆盖范围与期权合约最小变动单位相同;行权价格覆盖范围与所标的期货合约相同。
(3)《办法》要求,个人投资者持有期权合约,但在交易所交易期权合约时,交易所只把期权合约平仓期间的看涨期权,不把期权合约平仓期间的看跌期权和看涨期权合约平仓;在期货合约上,行权价格覆盖范围与所标的期货合约相同,同时满足此条件的期权合约,均属于具有市价指令,交易指令将按照期货价指令发出。
(4)不持有期权合约,卖方有权在合约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将期权合约平仓。
(5)对符合规定的期权合约,交易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所有买方与卖方均为同一个交易对象。
三、持仓限额的定义
期权买方是指卖方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对期权合约做单方按照协议价/执行价格买入或卖出期权合约规定的义务。
期权卖方的最大持仓限额是指期权买方为了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要求买方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控制风险,而不需要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部资金。
合约买入开仓限额是指期权买方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通过对冲手段控制风险的一种操作。
三、持仓限额的概念
认为期权卖方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要求出售权利金的一方为其对手盘。
买入开仓限额是指期权买方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要求出售或者买入标的物的权利金数额。
四、持仓限额的意义
如果会员、客户认为期权合约价格将会上涨,可以以较优惠价格买入开仓,锁定赚钱;如果会员、客户认为期权合约价格将会下跌,可以以较优惠价格卖出开仓,锁定亏损。
期权买方是指期权买方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要求出售或者买入标的物的权利金数额。
期权卖方是指期权卖方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要求出售或者买入标的物的权利金数额。
五、适用范围
期权买方是指期权买方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要求出售或者买入标的物的权利金数额。
六、盈利模式
期权卖方是指期权卖方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
七、安全保障
期权卖方是指期权卖方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确保卖方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为期权买方支付一定的安全保障金额。
八、特征
期权买方为买入或者卖出标的物。

关于作者: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